这是一次转移焦点的适度尝试。多年来,许多独立的讨论都被简化为关于是否要举行公投的装腔作势的争论,我所在的民族党(SNP)、统一党(Unionists)和媒体都认为这个问题至关重要。但事实上,这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只是一个权力下放的问题。
它转移了人们对真正问题的注意力:如果苏格兰人民以任何方式投票支持独立,苏格兰将如何实现独立?>尽管苏格兰民族党在公众中的懦弱立场几乎暗示了这一点,但伦敦对苏格兰独立拥有否决权的观点,一毫秒也不能被认真考虑(伦敦本身也从未公布过),但除非我们转移注意力,否则这将是一个等待我们的陷阱。
在当前的宣言和其他地方,苏格兰政府已经宣布他们打算举行独立公投。这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尚不清楚。一次又一次,首相已经确认不会给予S30的同意。但是,英国政府通过大臣们声明,尽管它认为圣律法缺乏法律能力,但它不会将相关的圣律法提交给最高法院。
如果是这样,或者如果决定苏格兰议会有能力,那么公投就可以进行。
正如苏格兰政府反复强调的那样,只有在没有法律障碍的情况下,这才会发生。如果事实证明存在这样的障碍,而伦敦仍然拒绝通过批准同意来解决这一问题,那么就不会有公投。苏格兰政府对我们将如何应付这种意外情况只字未提。
如果举行全民公投,结果还是“不”,那就是这样。但是如果结果是Yes"text-indent: 2em;">我个人的观点是,尽管英国政府很顽固,但在那个阶段,它会软化,成为一个合作伙伴,尽管不愿意,在独立条款的谈判中。
但也有可能不会,苏格兰政府必须做好继续拒绝的准备。无论如何,无论是否必须这样做,苏格兰政府都必须准备好一条在任何程度上都不依赖伦敦合作的独立之路。
任何路线都必须包含两个要素:一是投赞成票,二是通过独立实现赞成票的生效。
第二步必须在与伦敦达成协议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就必须超出伦敦的掌控范围。如果伦敦拒绝合作,而且必须在他们的领导下进行,那么将苏格兰变成一个独立国家的步骤就至关重要,因为要无可指责,它必须是合法的、符合宪法的、和平的和民主的。
只有一种形式能满足这些要求,那就是大多数苏格兰议员从威斯敏斯特脱离出来,并建立整个苏格兰议员机构作为一个主权独立的苏格兰的最高议会。
虽然现在的SNP甚至拒绝讨论它,没有任何怀疑其合法性和合宪性,早已被苏格兰民族党的实际政策,长期以来,和仍在接受英国政府作为一个合适的方法,和自由的宪法禁令。
是苏格兰国会议员把我们带进了联邦,是他们的继任者把我们带出了联邦(尽管他们中有多少人意识到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力,我们只能猜测)。这是苏格兰通过自己的选择完全独立的真实和不可剥夺的权利在法律和宪法形式的体现,伦敦从来没有正确地否认过这一权利。
奇怪的是,最接近于否决公投的竟然是苏格兰民族党(SNP)。苏格兰民族党坚持举行公投,而伦敦实际上很可能在公投机制上拥有否决权。
它必须是完全民主的,不仅在原则上,而且因为这是推翻2014年苏格兰公投结果的唯一合适方式。在适当的宣言下,民主的指示可以来自苏格兰人民的任何合法投票,无论是公投,还是苏格兰议会或威斯敏斯特议会的普通普选。
这不仅要求获得多数席位,还要求获得多数选票,使其成为直接的民主决定。
法律上的转换基本上是简单的。对苏格兰来说,新的苏格兰议会将立即承担目前由英国议会行使的所有职能,而苏格兰议会与苏格兰议会的关系将与现在的英国议会相同。新议会将拥有所有必要的权力对苏格兰政府的形式进行任何适当的改革,比如合并苏格兰,或其他,并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实现独立。
因此,如果苏格兰民族党政府不仅认真地举行独立公投,而且认真地将任何支持独立的投票付诸实施,那么它就应该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动,抓住并保持主动权。如果英国政府认为,有希望举行一场有意义的公投,那么它就应该试图获得S30的同意,并承诺尊重伦敦方面的结果。它可以威胁称,如果不能迅速获得明确和无条件的同意,就将利用下一次(威斯敏斯特)选举作为公投。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它应该实施这种威胁。如果伦敦在独立公投中继续不合作,苏格兰的议员们就应该脱离苏格兰,成为新的独立的苏格兰议会。
但它是否有勇气,是否相信苏格兰人民会“text-indent: 2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