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荷华州得梅因(美联社)——周五,一名州法院法官拒绝停止执行爱荷华州一项禁止学校董事会制定口罩要求的法律,称没有证据表明,如果法律不生效,任何学校董事会会立即强制实施口罩要求。
这一裁决是在来自康瑟尔布拉夫斯的一对双胞胎男孩的母亲弗朗西丝·帕尔提起的诉讼中做出的。上个月,她在波尔克县地区法院起诉该州、州长金·雷诺兹(Kim Reynolds)和几名州官员,要求法院下令停止执行该法律
雷诺兹于2018年11月任命的Celene Gogerty法官表示,帕尔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临时禁令将减轻帕尔所谓的法律伤害。
“因此,在原告提供的证据,即使法院实施临时禁令,没有证据面具授权将由原告学校董事会和原告将确切位置的实现提出禁令之前,”她写道。
帕尔声称,雷诺兹在5月签署的法律侵犯了她的宪法权利。今年秋天,她的儿子们将在康瑟尔布拉夫斯社区学校(Council Bluffs Community School District)上一年级,但出于对孩子们安全的担忧,她将他们留在家里教,因为学校不能要求其他学生戴口罩。
Gogerty还表示,当原告在案件中没有其他补救办法时,允许临时禁令。帕尔还要求Gogerty下达命令,要求所有学生和学校工作人员都戴口罩,直到一项自愿计划得以实施,将戴口罩的学生和工作人员与拒绝戴口罩的学生和工作人员分开。Gogerty说,这一请求尚未在法官面前进行辩论,但这是另一种可用的补救办法。
该州的律师要求法官驳回诉讼,声称帕尔没有起诉的法律地位,法院不应该推翻立法部门做出此类政治决定的权利。该动议的听证会日期尚未立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