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周前,联邦政府出台了两项法令,以确保执行理事会(ED)和中央调查局(CBI)的主任可以有长达五年的任期,在即将到来的议会冬季会议上,所有的准备都将修改各自的法案。
根据周二发布的人民院公告,政府将动议引入、考虑并通过2021年中央警备委员会(修正案)法案和2021年德里特别警察机构(修正案)法案。本月早些时候,该中心提出了两项法令,以修正2003年的《中央警戒委员会法》和1946年的《德里特别警察机构法》。
CVC法案处理ED董事的任命和任期,DSPE法案负责CBI董事的任命和任期。这两项法令由总统拉姆·纳特·科温德签署,并在11月14日的宪报公告中公布。
到目前为止,这两个职位的固定任期为两年。根据条例,中央调查局和教育局的董事任期在两年的授权任期之后,现在可以延长三年。CBI董事的任期直到1997年才确定。政府有权力以任何方式移除它们。最高法院对Vineet Narain一案的判决确保了CBI主管至少有两年的固定任期,以允许该官员独立工作。
“中央调查局局长的任期至少为两年,无论其领取退休金的日期如何。这将确保一个在各方面都合适的官员不会仅仅因为他从任命之日起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退休而被忽视……董事、执行董事和董事一样,CBI的任期至少为两年。1997年12月18日发布的判决书中写道:“在他的情况下,因任何特殊原因而过早转移,应由上述以中央警备专员为首的遴选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