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在向NIEFL和NIFL发出的展示原因通知中,据称这两个实体压制了他们属于同一投资者集团和o只有在存托方NSDL通知a关于他们违反规定的投资限制10%的实收资本,他们要求将他们的投资从FPI重新分类为外国直接投资(FDI)。
外国投资组合投资者那烂陀印度股票基金和那烂陀印度基金与印度证监会就涉嫌违反投资限制达成和解。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在两份单独的和解令中称,他们每人支付了739.5万卢比的和解费用,就此案达成了和解。此前,这两家实体曾通过和解令,“在不承认或否认事实调查结果和法律结论的情况下”,与Sebi接触,就针对它们的即时诉讼达成和解。
因此,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周五通过的结算令中表示,通过2021年4月6日发布的证明理由通知(SCN),对那烂陀印度股票基金有限公司(NIEFL)和那烂陀印度基金有限公司(NIFL)发起的即时裁决程序已被处理。
在说出理由通知发给NIEFL NIFL,据称,这两个实体镇压他们属于同一投资集团和存托NSDL之后才了解违反规定的投资限制由他们支付了10%的资本的几代币的公司,他们要求将其投资从FPI重新分类为外国直接投资(FDI)。
因此,鉴于这一点,据称他们提交了不正确的分组细节,违反了FPI规则的规定。
此前,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对NIEFL和NIFL违反投资限制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NIFL和NIFL分别于2008年7月2日和2011年6月2日注册为外国机构投资者(FIIs)。此后,他们重新注册,自2014年6月1日起,他们被视为外国投资组合投资者(FPIs)。
在审查期间,Sebi观察到,Kotak Mahindra银行作为这些FPIs的指定托管参与者(DDP)和托管人,在2019年5月通过一封电子邮件,要求国家证券存托有限公司(NSDL)加入上述两个FPIs。
因此,NSDL将这两家FPIs联合起来,成立了投资集团“那烂陀印度有限公司”(NIL)。
据观察,这些FPIs的总持股属于同一个投资者集团,它们已经超过了缴清资本的10%的投资限制。
在未决的裁定程序中,申请人建议了结针对他们的即时程序。
根据该申请,Sebi建议以支付结算金额的方式进行结算。随后,申请人每人汇了739.5万卢比作为结算费用,解决了问题。Pti sp abm abm